市统计局职改办咨询电话:53857002 53857616
四、港澳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05年下发的《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05]3号)精神,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港澳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的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五、收费
1.报名参加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需缴报名费10元;考务费90元。该费用在“现场确认”时一次付清。
2.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继续试行,报名参加全国统计专业技术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需缴报名费和考务费。
六、考试用书和考试大纲
1.考试用书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教材内容有小幅调整,考生可根据需要征订。考试使用教材价格如下:
(1)初级:《统计业务知识》(40元)
辅导用书:《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26元)
(2)中级:《统计业务知识》(40元)
《统计相关知识》(28元)
辅导用书:《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26元)
《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14元)
(3)高级: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有关规定,不实行指定用书。
2.考试大纲
根据工作进展,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研究决定: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供考生浏览查询。
统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单位)集体确认汇总表
区县(单位)名称(公章): 考试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