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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4.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有关规定

  1.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31日-6月3日(09:00-11:00,13:00-16:30)。

  确认点代码、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1)上海市南湖职校第一分校

  代码:5757

  地 址:天宝路1039号

  联系电话:65085509

  (2)浦东新区统计学会

  代码:5758

  地 址:临沂路128号413室

  联系电话:68641082

  2.现场确认办法

  (1)报考人员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目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按原件大小裁剪并粘贴在报名表背面)、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高级统计师考生),在规定的确认日期内,到指定确认点办理手续(单位集体办理亦可)。证件不全者须到有关部门补齐证明方可现场确认。

  (3)已参加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只需凭原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网上报名下载的报名表办理确认手续。

  (4)各区县统计局,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宣传和组织工作的同时,可根据区县的实际情况,在本市规定的确认时间内,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对本区县网上报名的考生,集体办理确认。

  (三)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或有关部门联系。

  (四)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1年9月22日10:00-29日16:00,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准考证发放”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下载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六)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或者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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