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区、县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1号)精神,现将《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即转发所属单位,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有关附件、表格可在上海统计网(www.stats-sh.gov.cn)、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有关栏目内查询与下载。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为了做好本市201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有关通知精神,本市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于10月16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只需在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作答。
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有关的财政法规和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