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推荐中小学经典诵读优秀教师和教案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推荐中小学经典诵读优秀教师和教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今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将启动“中华诵.经典诵读工程”基础资源库建设,对中小学语文教材中的经典篇目进行解读、诵读、吟诵和书写,利用多媒体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实现资源共享,推动经典诵读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中小学经典诵读优秀教师和教案的通知》(苏教办语〔201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推荐条件
  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语文教学经验,曾在省级及以上语文授课竞赛中获奖,并发表过高质量的中华经典教研论文。

  二、教案征集范围

  “讲、诵、写、吟”中小学语文课本中的经典篇目,且授课教师须与此次推荐教师相一致。
  三、报送时间

  请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于5月25日前将《中小学经典“讲诵写吟”优秀教师与教案推荐表》(一式3份)寄至市教育局语工处,地址:北京东路26号,邮编:210008,电话、传真:83639971。同时,将《中小学经典“讲诵写吟”优秀教师与教案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ygc@nje.cn 或 yywz2008@yeah.net。

  四、其他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报送的优秀教师和教案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我市教师参加遴选。

  附件:《中小学经典“讲诵写吟”优秀教师与教案推荐表》

南 京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小学经典“讲诵写吟”优秀教师与教案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

职称

教案篇目

(须注明选用教材的年级及版本)

本人

业务

情况

(含语文教学获奖情况、普通话水平和书写水平等)

所在学校意见:

(盖章)

2010年 月  日

区县教育局意见:

(盖章)

2010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2010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