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09年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状况的函
(粤环函〔2010〕49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
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管理方案》,现将2009年全省17个地级以上市的28个跨市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状况公布如下。
2009年全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2.4%。其中,平洲、乌洲、布洲、下东、古劳、海陵、高桥、江口、莱口水电站、赤凤、东岸、九龙潭、石龙桥、六沙、南沙湾、永安、古封、都骑、石角、塘口、大衙等21个断面100%达标(占断面总数的75%,比2008年提高7.1个百分点)。与2008年相比,平洲、上垟、海陵、塘口4个断面水质好转,水质达标率均上升16.7个百分点;6个断面水质下降,企坪、西湖村、石碧、江口门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下降16.7个百分点,东岸、深坑断面分别下降41.7和33.3个百分点。超标因子主要有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详见附表)。
广州、珠海、佛山、韶关、河源、梅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12个市的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深圳、茂名、潮州、揭阳等4市的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较差,达标率不足80%,分别只有5.6%、72.2%、50%和0。
为进一步落实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管理,各市应针对2009年交接断面的水质状况,切实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保护和管理,近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结合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认真落实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工作。
(二)对于长期不能达标的企坪、青洋山桥断面和水质达标率持续下降的深坑断面的相关责任区域,即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揭阳市练江流域和潮州市枫江流域,应控制新建和扩建制浆、造纸、电镀(含有电镀工序的线路板厂)、印染、鞣革、化工、冶炼、发酵酿造、禽畜养殖等增加超标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同时,深圳、揭阳和潮州市还应按照《
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于今年6月底前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污染负荷,限期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解决方案应报我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