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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2、强化防治,推广示范。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为着力点,按照“边调查,边防治”的原则,以解决饮用水水源地超标问题为突破口,研究制定超标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方案。总结各地区、各类型水源地已有的污染防治经验,选择污染防治的技术、资金、政策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工程示范,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借鉴。

  3、重点调查,综合分析。在充分考虑样本代表性的原则下,筛选出部分典型县级行政区,按供水方式(集中式、分散式)和水源地类型(河流、湖泊、水库、塘、截潜、井、泉、水窖等),每个县级行政区筛选不少于1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重点调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及水质污染因素(污染源调查)。综合考虑农村饮用水的源水、供水、用水特征,统筹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全面评估典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环境质量、环境监管与环境风险状况。在全面分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政策及环境监控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4、加强培训,保障质量。在国家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形成我省的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针对科研力量和技术水平比较低的基层调查人员开展省内技术培训,以确保定量调查数据和水质监测数据科学真实,确保评估工作高效高质。

  (五)主要任务。

  1、全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主要环境信息动态更新。依据2008年全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成果,对全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护区划定情况、污染源情况等主要环境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及时掌握我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并针对重点饮用水源环境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分析。

  2、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及评估。研究制定我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技术大纲》,选择典型县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数据库,综合评估和分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

  3、研究制定超标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技术方案。基于2008-2009年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成果,结合我省开展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以奖促治”工作,关注重点饮用水源环境问题,筛选具有代表性的超标饮用水水源地,深入分析主要污染来源,识别污染途径和污染过程,分析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的超标原因,研究制定污染防治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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