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环发〔2010〕39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环境保护部决定于2010年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动态更新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主要环境信息数据,重点调查评估部分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我省为试点省,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要求,需同期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现将我厅组织编制的《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加强领导与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我厅报告进展情况。
附件: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红卫020-83549156 张永波020-83134644 罗莉020-87532050;传真:020-83548669
附件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
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
二O一O年四月
目 录
一、背景情况
二、目标与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二) 基准年
(三)工作范围
(四)工作思路
(五)主要任务
三、实施方案及预期成果
(一)进度安排
(二)组织方式
(三)预期成果
一、背景情况
饮用水安全问题是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水源水质环境安全受到威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
2006年2月28日,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饮用水安全问题,形成了《研究饮用水安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6〕22号),要求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努力改善水质。2006年10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为改善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了保障。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和原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对全国661个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做了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