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认定首批南京市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的通知

南京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认定首批南京市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的通知


各区县语委、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

  自我市开展“中华诵·我与经典有约”活动以来,我市各中小学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许多学校将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融入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与校园文化建设、书香校园建设有机结合,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总结经验,推动我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深入开展,市语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建立一批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经各区县推荐、考核,市语委、市教育局认定长江路小学分校等14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为首批南京市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基地学校珍惜荣誉,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完善中华经典“诵写讲吟”活动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长效机制,在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促进学生素质提高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附件:首批南京市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名单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首批南京市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名单
(14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