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中小学科技活动基金会关于举办2011年南京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宁教电[2011]2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全国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0〕106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办〔2011〕1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1年3月举办2011年南京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鼓励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参加对象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的学生。
三、分组及项目类别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机器人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机器人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机器人
职业学校: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特殊教育学校: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四、奖项设置
获奖数根据参赛作品总数确定,一等奖数量占作品总数的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5%,优秀奖占30%,并设组织奖8个,优秀指导教师15名。本次活动中的部分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省和国家相关比赛。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成立由专家及领导组成的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负责对本次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具体负责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
请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高度重视,将本次活动作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科技教育的重要举措,以活动为平台充分展示本地区、本学校学生信息技术素养和综合素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加强指导,严格把关,确保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