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境保护部环监局关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动态调度平台操作及有关指标说明的函
(粤环办函〔2010〕83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为进一步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验收、联网和运行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建立了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度的动态调度平台。现将《关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动态调度平台操作及有关指标说明的函》(环监函〔2010〕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展调度有关情况由省级和地市级分别填报,各地市的登录口令待启用登录权限后另行通知。
二、请各地市认真做好国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信息的资料收集工作,于4月7日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首次填报,并向我厅环境监察局寄送验收材料(只需寄送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或验收证明页的复印件),全省汇总后统一上报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