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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推进分散点源生活污水处理。在严控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严格核算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并在环评批复中予以限定。企业生活污水尽可能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集中处理;对厂区内居住员工超过100人或者日排放生活污水超过30吨且无法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项目要在2011年底前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近期无法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沿岸村庄生活污水,要因地制宜进行处理。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流域内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2011年底前按照无害化标准建成普宁市云落垃圾填埋场二期、潮阳区生活垃圾处理和处置设施、潮南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并投入使用,同时配套建成各中心镇垃圾转运站。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各级政府要全面清理辖区内河道两旁堆积的生活垃圾,杜绝乱堆乱放行为,避免生活垃圾对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依法关闭部分污染严重的村镇垃圾堆填场,统一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推广使用环保垃圾袋,改变垃圾零散暴露不便清理的现状。对于无法收运的生活垃圾可采用堆肥、沼气、卫生填埋等方式就近处理。
  (五)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贵屿镇环境污染问题。
  修编土地利用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贵屿镇镇区功能布局规划,改善功能布局混乱的局面。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和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固废处理等市政和环保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妥善转运和处置危险废物。推进废弃机电产品拆解利用园区的建设工作,尽快建设一批上规模、技术水平高、无二次污染的废旧电器回收企业。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拆解单位,严厉打击使用煤炉加热电路板提取电子元器件、酸洗提取金银以及露天焚烧废物、垃圾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社)为单位,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争取在2011年底前取得明显整治成效。
  (六)清理畜禽养殖业,大力削减面源污染。
  进一步加强流域内养殖业的监管,2010年底前,完成禁养区、限养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底前,清退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及限养区内无法达标的规模化养殖场;2012年底前,清退所有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对于农村畜禽散养户,应加强环保宣传,推行“种养结合”,尽量将散养畜禽的粪便和生活排污有效收集用于制作农作物肥料或沼气。
  以生态文明村创建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
  (七)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控制污染。
  对流域内高耗能、重污染以及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制订清洁生产实施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清洁生产。2011年底前,各工业污染源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达65%以上,实现工业“增产减污”。开展练江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水资源限供,在实现水质目标前不再向流域内各行政区增加供水指标,并暂停在流域内新建、扩建取水建设项目。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逐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实行差别水价,对高水耗高污染工业用水实行惩罚性水价,促进节约用水,引导产业结构向节水型发展。
  (八)加强生态建设,提升环境承载力。
  2011年底前普宁市、潮阳区和潮南区要分别完成辖区内练江及其一级支流的清淤、清障、河面垃圾清理、水浮莲打捞和滨河带建设等综合整治工程(详见附表3),妥善处理清淤余泥,防止二次污染。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严重的农村河沟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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