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环发〔2010〕45号)
汕头、揭阳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发〔2006〕27号)精神,落实2009年粤东四市现场会和粤东地区工作会议的部署,有效控制练江流域污染,提升流域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制订本方案,为汕头、揭阳两市开展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提供指导。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线,以解决各分阶段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流域协调、分级负责,控源为先、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布局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等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推进练江污染综合整治,提升练江流域环境承载力,严防水质恶化,确保水质逐年改善,阶段目标按期实现。
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总体目标是:近期扭转恶化趋势;中期水质持续改善;远期恢复农用功能。即通过实施综合整治,使水质由现状劣Ⅴ类分阶段逐步改善到满足农业、景观用水功能要求(Ⅴ类)。具体目标如下:
(一)近期目标。
到2012年底,流域经济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流域内县(市、区)及干流两岸城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收集和处理,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排放总量在2007年基础上分别削减40%、30%和40%以上,其他各项超标因子污染指数有所下降,揭阳~汕头交接断面枯水期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比2009年下降60%、30%和20%以上。
(二)中期目标。
至2015年,流域水体水质持续改善,交接断面枯水期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比2009年下降75%、60%和60%以上。
(三)远期目标。
至2020年,流域水体水质恢复农用水和景观用水功能,交接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Ⅴ类。
二、近期工作任务
流域各级政府要全面实施工作方案要求的各项任务(详见附表1),近期(2012年底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
2010年6月底前,汕头、揭阳两市应根据《
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本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