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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粤环党〔2010〕31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中央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见附件)。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现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在全厅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要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服务质量、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培养争创先进处室、先进单位和文明服务窗口等先进典型,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各党总支、党支部在今年5月份,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意见》精神,充分掌握“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

  二、总体目标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三、方法与措施

  (一)比学习,强素质。以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制度,构筑终身学习理念,全面提高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二是加强各项专业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环保工作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比工作,创业绩。全厅党员干部职工要在“比工作”这一平台上,彰显个人才能,夯实业务能力,打造过硬队伍。把“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作为检验“讲党性”成效的标准,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断创造出工作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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