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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申报国家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申报国家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有关开发区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高技[2010]533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需经属地区县发改局和开发区管委推荐,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要求和支持重点。
  二、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并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区县发改局和开发区管委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2010年4月5日前申报。
  1.区县发改局和开发区管委关于项目的推荐文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项目简介一式5份;
  3. 项目简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电子版;
  四、我委将择优向省发改委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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