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化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有关开发区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0]614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化专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需经属地区县发改局和开发区管委推荐,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要求和支持重点。
二、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并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区县发改局和开发区管委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2010年4月28日前申报。
1.区县发改局和开发区管委关于项目的推荐文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项目简介一式5份;
3. 项目简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