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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中山陵园管理局、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山杯”南京市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中山陵园管理局、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山杯”南京市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语委,市直属学校: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根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党史、唱赞歌、树美德”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苏文明办[20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语委、中山陵园管理局主办,孙中山纪念馆、南京市书法家协会承办,开展“中山杯”南京市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发[2010]18号)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着力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培育广大中小学生爱党爱国情感,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热爱祖国为振兴中华、建设南京勤奋学习的热情。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分小学组和中学组。

  三、内容:

  围绕主题,充分反映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四、作品要求:

  1、题材:名人名言、题词、警句、诗词、歌赋等。

  2、书体:以篆、隶、楷、行、草等书体书写,风格多样,形式不拘的毛笔书法及硬笔书法。

  3、参赛作品要求四尺对开竖式条幅,硬笔书法用A4纸书写。

  4、提倡使用规范字,不得有错字、别字。

  五、注意事项

  1、作品需系原作,一律不装裱,挂号邮寄或直接交送,作品

  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年龄、所在学校和班级、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统一标签式样如下:(尺寸13*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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