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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办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办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标和建设公开,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处理问题透明度,化解社会矛盾。稳妥推行财政预算公开,及时公开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本级财政预算、决算。重点公开“三农”、水利、教育、医疗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各行政机关部门预算和执行情况等。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围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主动公开信息要在生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查阅室、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设施和场所向社会进行发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及社会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沟通,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政务信息查阅场所网络。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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