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8. 取消中营、南门、运河路、天和星城、李家大山和山巷6个露天菜市场,新建凤凰家园、象山花园、新城市花园等9个新建小区配套菜市场,升级改造太古山、桃花坞、滨东等7个室内菜市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京口、润州和丹徒区政府

  49. 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鼓励“农超对接”,培育壮大农产品批发市场。

  责任单位:市农委

  50.加强放心消费城市建设力度,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所有农贸市场和超市均设立蔬菜农药残留速测点,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委、商务局、食药监局

  (七)生态宜居工程

  51. 丹阳、句容、扬中和丹徒创成国家生态县,全市力争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

  52. 全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区“黑臭河”问题,完成市区河道284个排污口整治,雨污分流管网全部接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京口、润州、丹徒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

  53. 继续实施清洁家园、清洁田园和清洁水源“三清”工程,疏浚县乡河道44条,整治村庄河塘257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

  54. 因地制宜种花种草、种植彩色苗木,建设花园式社区和学校。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全面完成“青山绿水”工程,绿化造林5万亩。大力建设景观道路和城区小游园。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市农委、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

  55. 改进建筑施工、建材运输的防尘技术及设备,对所有渣土车实现净车出场和封闭运输。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

  56. 进一步有效落实湿法作业、围挡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在重点路段和建筑工地周边,加大道路高压冲洗范围和频次,减少道路扬尘,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京口、润州、丹徒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