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法律地位,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办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工时安排、劳动定额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劳资关系和谐的核心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增长、劳动条件改善等进行集体协商;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就稳定工作岗位、规范裁员行为等进行集体协商;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就劳动定额等进行工资协商。推进和建立以街道(镇)、社区(村)为单元的区域性集体协商制度,加强职工人数较少小企业的集体协商工作,为小企业职工表达利益诉求提供畅通的渠道和有效途径。探索行业集体协商制度,规范行业工资分配制度。企业和职工方每年就职工工资水平和调整办法等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出现企业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等情形的,职工方有权提出工资增长要约,企业应当予以回应。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制度的内涵和外延,由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为主的专项集体合同向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拓展;由以工资集体协商转向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全要素、全方位的集体协商拓展。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强势推进、人大政协督办、三方协调联动、企业依法实施”的工作格局,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局部署中有位置、目标考核中有指标、责任分解中有要求。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在培育协商主体、发布协商标准;拟制合同文本、拓展协商内容;规范协商流程、提高签约质量;完善合同审查、认真履行合同;定期报告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等重要环节上加强服务和指导,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成效。创建工资集体协商第三方参与模式,设立专职协商指导员,充分发挥社会相关方面专家和我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作用。
(四)加大《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力度
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掌握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使各市场主体劳动合同的建制率和签约率均达到95%以上。规范签约行为,避免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条款,严格依法订立,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将违约事件控制在5%以内。研究用人单位小型化、多样化趋势与劳动立法规定统一性等矛盾,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提高劳动保障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可操作性。
强化对农民工劳动保护,保证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真正建立平等的劳动关系,实现“同工同权、同工同时、同工同酬”。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实行无偿援助制度。建立专门的欠薪索赔特权制度和欠薪保障基金制度。重点对雇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饮食服务业和私营企业的用工制度进行规范,加强对其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建立公平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现有劳动争议处理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制度,重点加强企业内部调解和基层政府、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调解制度的建设,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充分发挥市、县区、街道(镇、乡)、社区(村)四级协调劳资关系工作体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专兼职劳动关系协理员队伍的素质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协调劳资关系的能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和执法机制,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企业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既是生产发展的主导者,也是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中,企业应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龙头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以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为内容的调解制度。
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劳动者维权能力,提高社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建立有效的价值引导机制,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氛围。建立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三方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良好的矛盾疏导机制、敏感矛盾预警机制。完善预警制度,实现劳资关系动态监管。
专栏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加强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和各县级调解仲裁院建设,改善仲裁服务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
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保障水平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是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政府保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息化服务功能,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提高保障水平则是强化基金征缴和加大政府投入,提高保障标准。
(一)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信息化要求,坚持“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保障安全”的原则,增强信息化的服务功能和手段,加快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
1.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体系。进一步整合原人事、劳动保障领域分散建设的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为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统一支持,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流程衔接。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统一数据中心,构建适应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技术环境,实现就业服务、人事人才、社会保障业务数据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域网建设,逐步实现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网络应用的全覆盖。建立统一的人员和单位基本信息库,将“同人同城同库”覆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统一、便捷的信息查询,提供网上审批、招聘求职、社保申报等“一站式”的网上服务,并逐步将服务延伸到基层。加强内控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努力实现“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建设高效人才服务系统、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和人才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公务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