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局公告
(2010年第1号)
根据《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省粮食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省粮食局决定,废止《关于印发〈粮油仓储管理制度〉和〈粮油保管员守则〉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省粮食局决定,宣布《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储备粮质量监督扦样检验制度〉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省粮食局决定,重新公布《关于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的实施意见》等1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省粮食局的决定,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已公布的现行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附件:1、省粮食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省粮食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省粮食局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省粮食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填报日期:2010年10月25日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 号
| 文 件 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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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省粮食局
| [2002]湘粮调25号
| 关于印发《粮油仓储管理制度》和《粮油保管员守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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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省粮食局 湖南省财政厅
| 湘粮调联[2002]53号
|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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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南省粮食局 湖南省财政厅
| 湘粮调联[2006]26号
| 关于开展省级储备粮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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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湖南省粮食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发行
| 湘粮调联[2007]37号
|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调节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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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南省粮食局
| 湘粮调[2007]25号
| 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局粮食经纪人业务规范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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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湖南省粮食局
| [2006]湘粮法59号
| 关于明确粮食市场监管几个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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