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京建发〔2011〕88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地组织并指导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新时期我委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兴业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按照利于统筹规划、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的原则,经委2011年第四次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同时原则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议事规则。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机构设置如下:
组 长:隋振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朱和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副 组 长:冯可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宋海立(中共北京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成 员:人事处、综合处 、法制处、监察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科技与村镇建设处、物业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房屋市场管理处、征收拆迁管理处、住房保障办公室、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工程造价管理处、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等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注册中心,注册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议事规则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全面实施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业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工作,确保“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一、建立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综合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