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
(长人社发[2011]17号)
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工作,方便参保单位,我局从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抽调人员,成立统一申报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
(一)申报范围
2010年12月31日前在市本级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中任一或多个险种的单位均须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二)申报依据
1、参保单位申报依据:参保单位申报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工资的依据是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即2010年1-12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国统办字[1999]106号文件确定,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这些项目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的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2、参保人员申报依据:参保人员申报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工资的依据是本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工资收入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一致。参保单位应如实填报申报花名册中职工个人月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201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线。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依据:经人事部门审批的2011年晋薪后的个人基本工资,包含以下项目: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薪级工资、教护人员提高10%部分、教护龄津贴等。
(三)申报资料
参保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2010年度会计资料:①会计年报(需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明细表或收入支出明细表等);②工资发放表;③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帐(或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明细帐);④成本、费用、支出等损益类科目明细帐。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同时需提供会计年报、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帐(或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明细帐)及劳动工资年报等复印件一份留存。机关事业单位还须携带2010年12月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表(工资实行财政统发的需带工资统发中心盖章的工资发放表)。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另需携带资料:编制盘;经人事部门审批的2011年晋级工资汇总审批表和花名册;事业单位法人证;经费来源发生变更的须交验编委、财政等相关部门文件;差额和自筹单位近两个月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表。
4、申报表、经职工确认签字的花名册。在市本级参加医疗保险但未在市本级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或改制企业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个参保编号的单位,需提供本单位2011年1月份退休人员花名册及月养老金额。
5、申报办公室视情况要求提交的补充资料、相关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四)申报时间
地址在河西范围内属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的参保单位,在2月21日至2月28日,携带申报资料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麓谷麓泉路涉外经济学院北门斜对面拆迁指挥部办公区三楼)办理。
参保单位从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按参保人数分四个时间段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办公室办理申报审核手续。
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缴费单位在3月14日前完成。
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缴费单位在3月25日前完成。
参保人数在5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缴费单位在4月15日前完成。
参保人数在800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在4月30日前完成。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审核数据处理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
(1)登陆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csldbz.gov.cn)下载并填报参保数据等信息(详见附件3:网上申报流程)。
(2)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可委托长沙兴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进行数据处理代办。
单位录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汇总成表,打印一式三份花名册和社会保险申报审核表,按规定签章,携带其他申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申报办公室办理申报审核有关手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处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二楼机关社保业务窗口办理。
2、申报前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正。在职人员姓名、身份证错误的,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修改表”,同一单位个人有多个帐户的,请填写“个人帐户合并表”,凭身份证复印件分别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二楼“异动申报 ”窗口修改;到“个人帐户 ”窗口办理账户合并。
3、参保单位须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只参加了社会保险其中一项或几项险种或参保人数不全的,要在这次社会保险费申报之前先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二楼“参保登记”、“异动申报”窗口补办未参保的险种的相关手续或补齐人数。
4、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审核的时间、依据、资料和要求向所在区申报办公室统一申报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