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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京建发〔2011〕73号)


各区、县建委,各特级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2007年3月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以下简称“新特级资质标准”)和2010年11月颁布的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更好的服务北京市各特级建筑业企业,推动北京市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顺利开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就做好北京市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就位工作

  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是我市建筑业2011年面临的一项大事,对我市建筑业尤其是各原特级建筑业企业的市场定位、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企业应当给予高度重视。一是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设立相应机构专项负责资质就位工作,指定专门人员逐项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做稳做实;二是要注意加强有关政策学习,深入理解新特级资质标准要求,加强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市规划委的业务联系,以及各企业间的横向沟通交流;三是注意掌握最新政策动向,从确保就位目标顺利实现的角度出发,倒排工作计划时间,尽量把时间往前赶,充分做好特级资质就位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就位工作组织领导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规划委共同组建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设组长2名,负责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部署和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主任2名,负责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

  孙 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叶大华(市规划委委员)

  办公室主任:

  王 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王金坡(市规划委勘察设计测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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