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进行自查自纠,创建标准化工地(3月6日至3月20日)
主要落实六项工作: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成立组织机构,按照本通知三个附件所涉及的市场行为、现场行为及标准化三方面内容及市监督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平安北京”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监督总站[2010]81号文)文件认真进行自查;二是对自查的一般安全质量问题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质量隐患要集中人力、精力、时间进行解决,有效整改。整改要明确内容、目标及时限、措施、负责人等方面并留存相关检查资料;三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现场各单位应急响应工作的若干意见》(京轨建指[2010]3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救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应急办发[2010]9号文)的要求,做好完善应急预案、培训和组织演练等各项工作。应急预案应突出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相关部门应急联络名册、应急疏散和应急响应程序等内容。培训应突出全面性和针对性;演练应有组织、有总结。各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或北京地铁指挥部)要对演练活动要进行把关、指导,确保演练的实效性;四是清查违法分包及挂靠等问题。建设单位要对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违法分包的四种情形对当前地铁建设工程存在的违法分包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并对是否存在挂靠及以包代管等问题进行深入清查;五是清查安全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六是开展创建标准化工地活动。在自查自纠和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对各线组织评选并推出一个落实“安全质量月”活动和创建标准化的标杆工地。标杆工地评选结果、违法分包及挂靠清查结果于3月18日前报至监督总站。
第三步:检查验收,抓好成果转化(3月21日至3月31日)
主要落实四项工作: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此次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违法分包等市场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抽查的范围包括,由建设单位推荐的落实“安全质量月”活动和创建标准化的标杆工地,以检验各建设单位落实此项活动的最高标准;随机抽取3-5个施工、监理单位,以检验落实此项活动的普遍标准;二是自我总结、完善和提高。建设单位要分公司和项管中心两个层次对此活动进行总结,公司层要针对各项管中心进行总结讲评,项管中心要对所管辖各线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总结讲评。施工单位要以各集团公司或北京地铁指挥部为单位对所管辖各标段进行总结。监理单位要以各总监办为单位对所监理标段进行总结。各方要在总结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总结情况要有备查资料。三是开展标准化施工现场观摩交流活动。3月21-28日,建设单位要适时组织各线施工、监理单位一线管理人员到标准化施工现场进行互相观摩交流活动,促进现场管理水平的提升,转化成果;四是组织召开“地铁安全质量月”安全质量监督执法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