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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技术风险防范互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技术风险防范互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京建发〔2011〕59号)


轨道交通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技术风险防范互检工作,按照《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技术风险防范工作互检活动的意见》(京轨建指[2010]17号)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会同市重大项目办组织开展2010年第四季度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技术风险防范互检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2月21日至25日

  二、检查范围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在施标段(地铁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二期、9号线、10号线二期、14号线、15号线)。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建设、监理单位组织互检工作情况

  1.建设、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组织技术风险防范工作;

  2.建设单位是否将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工作纳入技术方案互检工作内容,是否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互检工作;

  3.建设单位是否及时组织设计等单位进行风险动态评估,制定风险防范设计措施,进行施工风险防范设计指导;

  4.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组织技术风险防范互检工作;对互检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下发监理通知,是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有复查记录;是否严格按照旁站监理方案进行旁站监理;

  5.监测单位现场巡视力量配备能否满足监测工作要求;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是否及时,能否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指导施工;

  6.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消除互检中发现的问题;是否会同监理单位根据现场施工风险变化状况,实时进行风险动态辨识、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建设和设计单位。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及落实情况

  1.施工单位是否按相关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基本要素是否齐全、规范,引用的标准、数据和规范是否现行有效,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根据施工环境条件、施工特点等情况重点表述工程重点难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等内容;专项施工方案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否满足指导现场施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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