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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加快重点品牌打造。强化品牌扩展,推动品牌由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向产业品牌、地域品牌提升。培育中国驰名商品5个,中国重点出口品牌2个以上,四川名牌5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00个、绿色食品150个、有机农产品50个,培育保护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20个。(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四)完善质量体系构建。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推行“食品放心工程”和ISO、HACCP、GMP以及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等认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健全“上下贯通、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的省市县三级检测网络,逐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满足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需要。完成4个检测机构“双认证”,完成5个新建县级质检站项目建设,启动乡镇检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业“十大产业”发展,加快省级农业地方标志修订,建立完善特色农产品产业标准体系。加快构建中药材质量评价体系,搭建川产道地中药材质量评价平台。(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五)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食品饮料、中药加工、竹木制品、丝棉麻革四大行业的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食品饮料14个项目、中药加工5个项目、竹木制品3个项目、丝棉麻革5个项目;力争竣工投产食品饮料7个项目、竹木制品1个项目、丝棉麻革1个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衔接,帮助四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重点项目获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整合全省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研究、细化相关配套政策,重点向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倾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涉农优惠政策,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绿色食品等生态环保产品开发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责任单位:财政厅)

  (二)积极争取信贷支持。鼓励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扩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授信额度,及时发放季节性收购农产品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适当放宽固定资产贷款抵押担保条件。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担保,租赁机构积极开展农产品深加工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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