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建设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四川商情网(网购网销)、新农村商网、信息田园等成熟平台整合资源,加快推进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链接的四川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产销对接信息服务,促进产销对接加快发展。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为主要合作对象,建设10000个农村基础通信服务网点,为广大农村客户提供便捷、优质的基础通信服务。积极推进全省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为农家店提供经营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农业厅、省供销社、中国电信四川公司、中国移动四川公司、省邮政公司)
(十三)建设和完善农村市场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消费品、农产品、农资市场的监测和市场分析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百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农村市场的预测预警能力。加快推进宽带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辅导站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农村信息化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商务厅、农业厅、省粮食局、省统计局、省供销社、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十四)完善农村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县级商品质量监督机制,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设施设备,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引导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开展质量检测。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商务厅、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粮食局)
(十五)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开展业务。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农村流通业融资渠道。鼓励农村信用社向流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满足农村流通业的融资需求。引导担保公司发展面向农村流通企业的信贷担保。鼓励保险行业及代理公司拓展农村市场,提供为农保险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商务厅)
(十六)发展农村社会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农村社区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增强县乡文化机构、文化设施和新华书店服务功能,加强农村文化市场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市场服务网络和乡镇出版物销售网点建设,完成建设行政村农家书屋8000个。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搞好农民和农民工培训。(责任单位:文化厅、教育厅、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省邮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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