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1〕49号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1年度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1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加快推进西部商贸中心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川府发〔2009〕40号,以下简称《规划》)要求,结合实施《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制定《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1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6%,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责任单位:商务厅)
(二)年交易额超过20亿元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增加到33个。其中,年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增加到5个;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大型连锁企业增加到5户。(责任单位:商务厅)
二、建设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分级构建区域商贸中心。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发挥成都作为西部地区特大中心城市在“三中心”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着力推进把成都建设成辐射西部、面向全国、融入世界的西部商贸中心;积极推进达州、攀枝花、泸州、宜宾、广元、康定、马尔康等7市(县)发挥省际结合部中心城市的经济功能,大力推进绵阳、德阳、南充、遂宁、资阳、内江、自贡、乐山、眉山、广安、雅安、巴中、西昌等13市以区域优势产业为依托建设省内区域商贸中心。2011年4月初各区域商贸中心制定推进西部商贸中心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商务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推进六大平台建设。
1.批发贸易平台。大力推进消费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改造建设和培育发展。引导支持大型市场加快推进质量检测、安全监控、信息系统、结算中心、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设备改造建设,提升市场软硬件水平。继续推进十大商品市场建设,促进市场转型发展,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远程交易,提升市场聚集、辐射能力。(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