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行政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增强打击实效。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大力开展专项整治
(一)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小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加强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事故和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以“打击非法、整治违规、强化管理”为主线,不断强化矿山技术基础管理,加快淘汰和关闭整合一批隐患严重的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通过整顿、整合、取缔、关闭,不断改善非煤矿山尤其露天矿山的安全状况。
(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不断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烟花爆竹要加快推行“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提升改造,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违规使用氯酸钾、仓储设施不达标、规章制度不落实专项整治活动。
(四)切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各级安全监管、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对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要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大力推进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加快启动出江基地国家级职业病检测康复中心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