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蔬菜等农产品市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我市蔬菜等农产品市场,遏制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趋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扩大蔬菜种植面积,保障蔬菜市场供应
各县(市、区)政府、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科学合理布局,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调动保护菜农的种菜积极性,切实提高本地蔬菜自给能力。加大蔬菜设施特别是新建设施扶持力度,2011-2013年每年新建绿色日光节能温室10000亩,日光大棚5000亩,市、县两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把科技培训与建设示范农业基地结合起来,按照“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思路,推进蔬菜规模化种植。加强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和城市近郊畜禽养殖场保护工作,积极调整重点畜禽养殖结构,引导合理有序出栏上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重点培植市区与主导产业联系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市区近郊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根据市场信息组织专业生产和订单生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减少蔬菜流通环节
(一)加强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市场产销衔接。加强市场监测,强化市场运行分析,指导大型蔬菜骨干流通企业与外地蔬菜生产基地搞好产销衔接,扩大货源渠道,保障市场供应。
(二)加强批发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鲜活菜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产品实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今年加快新建扩建田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市河西农产品有限公司、市供销社果品茶叶副食总公司、南部果菜交易市场、清徐昌盛及小店刘家堡农产品冷链仓储等项目建设。
(三)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今年6月底前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40个。在此基础上,采取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方式,继续规划覆盖全市的标准化菜市场。
(四)加强农超对接,减少农副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让农户和市民“两头”受益;以城市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为主体,支持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网络、信息、直销、配送等优势,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新型鲜活农产品供应链;政府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今年在美特好、华联超市和青创田园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五)充分发挥供销社作用,进一步完善社区农产品直销渠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社区农产品直销点,利用3-5年时间,实现1个社区有1个农产品直销店、每个街办有1-3个生鲜生活超市、每个城区发展2-3个集贸市场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目标。市供销社组建太原市新农村现代流通物流配送车队,市辖六区每区新增专用配送车辆5辆,缓解鲜活农产品拉运和配送运力不足问题,确保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