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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填 报 人:
  办公电话 :          办公电话:
  传  真 :          手  机:

省社保局意见:

 

初审人:      复核人:     部门负责人:        局领导:


  备注:
  1、本表需由参保单位填列的各栏、项请认真填报,并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本表需由单位填报(打印)并加盖公章报送,作为核对应征数据的重要资料;
  3、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系每一位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的个人月缴费基数相加数据;
  4、差额基数所产生的计征额由社保机构定期征收。
  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制表

  附件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就201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依法缴费;
  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已告知职工有关基数争议维权的途径、时限及相关规定,做到应保尽保并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且核对无误,如有不实,愿为此承担有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
  三、严格按照湘政发〔1997〕43号、湘政发〔2006〕7号和湘劳社工字〔2008〕16号文件的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现象,经劳动保障相关机构查实认定,除补缴外,愿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作出的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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