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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社险[2011] 5号)


省直管参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省直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及时核定各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根据《社会保险法》、《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管理规定(试行)>通知》(湘劳社工字[2008]1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11年度基数申报工作流程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单位网上申报缴费基数
  各参保单位应通过网上申报职工个人和单位缴费基数,从2011年2月16日起,省直管参保单位可登录企业养老保险子网站(www.hn12333.com)下载《2011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数据表》(以下简称《申报数据表》)和《2011年度省直管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并于2011年2月21日至3月9日将已准确录入的《申报数据表》通过网络报送我局(请参保单位按时间安排表上的日期上传)(附件4)。操作方法按照《关于下载和上传<申报数据表>的说明及要求》(附件3)进行。
  二、单位送审缴费基数核定资料
  请各参保单位于2011年3月10日至25日派人员将如下缴费基数申核定资料送我局三楼会议室进行审查:
  (一)《申报数据表》(必须通过网络报送);
  (二)《2011年度省直管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一式二份;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2010年度单位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国家统计局标准制式,复印件一份);
  (五)2010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现金流量表》、《人工成本情况表》、《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反映薪酬数据)、《成本费用情况表》、《管理费用明细表》(财务报表要求提供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六)2010年单位《应付职工薪酬》总账和明细账(未执行会计准则的单位可提供《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总账和明细账)、《管理费用》(薪酬部分)明细账(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请打印一份,手工记账的请复印一份,在年末累计页必须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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