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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4)市住建委:参与处置因拖欠工程款等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5)市城乡管委:参与处置因水、气、暖、行政执法等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6)市农委:参与处置因耕地、牧场、灌溉使用权属纠纷、农垦经营、村级财务问题及基层农技站、经营站、兽医站等人员待遇处理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7)市教育局:参与处置学生、教职员工参与或教育系统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指导做好参与事件学生、教职员工教育疏导工作。
  (8)市公安局:领导和组织公安机关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维护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依法处置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行为。
  (9)市监察局:组织各级监察机关对有关部门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违纪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开展调查,并实施责任追究。
  (10)市民政局:参与处置因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和优抚对象待遇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参与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参与因村委会选举、村务不公开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调处工作。
  (11)市司法局:负责处置监狱、劳教场所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调处工作。
  (12)市财政局:参与处置因财政政策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13)市人社局:参与处置因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4)市国土局:参与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5)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处置因辖权范围内道路交通运输、县乡公路建设、出租车经营管理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6)市水务局:参与处置因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7)市林业局:参与处置因林业管理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8)市商务局:参与处置因法定商务行政监督管理事项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9)市文广新局:参与处置因广播影视节目、新闻出版相关内容等文化活动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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