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地方志事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地方志事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太原市地方志事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
为做好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
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西省政府《2001-2015年山西省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题,以编修本级志书和方志丛书为主线,以“资政、育人、存史、服务”为目标,坚持科学性、思想性、资料性相统一和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原则,
全面系统记述太原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历史与现状,在继承地方志优秀传统基础上,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专业特点,在编纂方法和志书体例结构、表现形式等方面有新的发展突破,提高地方志书学术水平和文化价值。
二、发展目标
(一)编纂地方志书
1.编纂出版第二轮《太原市志(1978年-2008年)》(由各分志组成,统一出版)。实施步骤: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2011年上半年制定编纂方案和基本篇目。下半年召开第二轮《太原市志》编纂工作会,各承编单位成立修志机构,明确修志工作的分管领导,安排专人着手资料收集、分志篇目设计和内容编写,于2012年完成初稿;2013年,总纂形成评审稿,报省地方志办审查验收;2014年,根据审查验收意见进行修订、补充、完善;2015年,报市政府批准后出版发行。
2.编纂出版首轮《太原市志》(精编版),2011年出版发行。
3.编纂出版第二轮县(市、区)志(其中《小店区志》已于2009年出版发行)。实施步骤:2011年10月前,未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县(市、区)召开编纂工作会;2013年初完成评审稿,2013年下半年按《山西省地方志审查验收工作暂行规定》和《太原市县级志书审查验收暂行规定》报市地方志办审查验收;2014年,根据审查验收意见进行修订、补充、完善,达到出版标准;2015年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