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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管委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管委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城乡管委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城乡管委)

  为改变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现状,创建环保、绿色、文明施工工地,根据市政府决定,制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太原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吉久昌(副市长)
  副组长:王建勋(市城乡管委主任)

  陈继光(市环保局局长)

  尹喜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任晓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孟德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荣琨(市住建委主任)

  张双娥(市房产局局长)

  朱茂生(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蒙晓禄(市城乡管委副调研员)

  薛晓峰(市公安局直属第二分局局长)

  侯富田(迎泽区副区长)

  常福元(万柏林区副区长)

  贾慕权(尖草坪区副区长)

  程有录(杏花岭区副区长)

  张建平(小店区副区长)

  李志民(晋源区副区长)

  高志文(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建民(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李彦炜(民营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徐宝明(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工作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执法检查、责任落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蒙晓禄兼任,成员为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委、市房产局、市公安局直属第二分局分管领导和各区、开发区执法分局局长。

  二、办公室下设各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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