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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国有煤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说 明

  1、此表由采矿权人填写一式四份。
  2、填写要认真,字迹工整,不得复制。
  3、审核部门审核意见栏,应填写审批的减(免)缴幅度及日期。
  4、申请减(免)补偿费应附具的资料(一式两套):
  ①采矿权人减(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原由说明,应说明减(免)缴的具体采区的地质情况、探明储量、可采储量及动用储量;
  ②采矿权人生产销售情况说明,包括销售数量、价格、销售收入、采用的开采方法及开采成本等;
  ③有关财务报表等材料。
  5、经审批后报地矿部一份,省级地矿厅(局)留存一份,返申请人和征收机关各一份。

  附件3:
  煤炭矿山企业核定开采回采率表

采矿权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

 

核定生产能力(万吨)

 

实际开采煤层数

 

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批准单位

 

批准的可采煤层及编号

 

设计采煤方法

 

实际采煤方法

 

设计采区回采率(%)

厚煤层

(填写煤层代码或编号)

(填写回采率数据)

中厚煤层

  

薄煤层

  

核定采区回采率(%)

厚煤层

  

中厚煤层

  

薄煤层

  

复查(核定)意见

县(市)或市(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填写对煤炭矿山企业填写内容的审查意见和核定采区回采率的依据

  

经办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复查(核定)意见

填写复查(核定)依据

  

经办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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