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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闽政办〔2011〕9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2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省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现将省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苏树林   省人民政府代省长

  副主任:苏增添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郑松岩   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

  委 员:蔡小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栅洁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周联清   省经贸委主任

  牛纪刚   省公安厅厅长

  马跃征   省民政厅厅长

  陈小平   省财政厅厅长

  马承佳   省环保厅厅长

  林坚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德金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修德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杨 平   省卫生厅厅长

  翁 星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陈炎生   省安监局局长

  黄家铭   省人防办主任

  卢增荣   省信息化局局长

  杨锦炎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陆鼎良   福建海事局局长

  董 熔   省气象局局长

  金 星   省地震局局长

  郑宝强   福建电监办专员

  丛 林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卫国   福建省军区副司令员

  何卫东   解放军73111部队副军长

  杨 海   武警福建省总队总队长

  张兴辉   武警福建省消防总队总队长

  王志勇   解放军92403部队参谋长

  史秀华   解放军94816部队参谋长

  廖小军   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伙金   福清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其春   福鼎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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