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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领取《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人员就业援助的通知

  四、《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的管理
  (一) 《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每证一号,由发证机构负责填写,由市劳动保障局按照统一样式(见附件 4 )印制,由区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发放。
  (二) 《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采用实名制,限本人使用。
  (三) 《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不得涂改、撕页、转借,并妥善保管。持证人员丢失证件再次申领时,须由丢失者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发。
  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人员男到达60周岁、女到达50周岁或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其《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自行作废。
  (四) 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对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人员要进行逐一统计分类,加强基础资料的管理,做好失业和就业登记,建立再就业台帐,及时掌握持证人员就业失业状态,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五) 各级劳动保障机构要严格《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的审核发放程序,防止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等行为。对持证人员转让、出租《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的,没收其《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对发证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的,要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 已申领《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的杭州地区户籍农村劳动力可凭《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享受新杭州人的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
  (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自2011年1月1日起发放使用。
  (三)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 1、新杭州人求职登记申请表
  2、杭州市区新杭州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贴申领名册
  3、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批表
  4、《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样式)(略)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1
  新杭州人求职登记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  族

 

专业特长

婚姻状况

户籍地址

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县(市)    乡镇(街道)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省外  □省内  □市外  □市内

参保情况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农民工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就业经历

就业起止日期

工作单位

工作地点

参保险种

缴费起止时间

 

 

 

 

 

 

 

 

 

 

 

 

 

 

 

 

 

 

 

 

 

 

 

 

 

失业原因

 

受理日期

 

受理编号

 

村(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机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区劳动保障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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