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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全市造林任务的通知

  侧柏:高标准造林苗木高度≥1.5m,冠幅≥40cm,栽植密度165株/亩;一般造林标准苗木高度1.0-1.2m,冠幅≥25cm,栽植密度330株/亩。
  阔叶树:高标准造林苗木胸径≥5cm,栽植密度74-110株/亩。
  经济林:苗木地径≥3cm,栽植密度依树种特性和经营目的确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林业生态强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建设指标,做到资金投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政策保障到位;要建立健全林业生态建设激励问责机制,把造林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本项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
  (二)多方筹资,全民参与
  1.市财政安排引导资金,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状况和造林任务量及完成情况予以补助和奖励;
  2.各县(市、区)财政负责安排落实本行政区造林任务所需资金;
  3.倡导农民按不同地类发展符合标准的生态林、用材林和经济林。经验收合格,各级政府下发一定农民自主造林补助资金。
  4.通过“一矿一企绿化一山一沟”,全民义务植树,林地林木认养、认捐、认建,金融系统融资,碳汇林业建设,集体林改后土地流转、农民入股、企业投入、民营林业等办法,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态造林建设。
  (三)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为加强造林地培育管理和防火、防盗、防病虫害森林“三防体系”建设,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市政府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今年造林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任务完成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完不成任务的,实行问责。市林业局要与各县(市、区)包点对接,加强指导服务和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细划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今年造林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太原市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太原市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廉毅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毋青松(副市长)
  成员:吴国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孙瑮(市发改委主任)
  陈向阳(市经信委主任)
  任晓锋(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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