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1.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县(市、区)政府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办依托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在2010年挂牌成立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10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基础上,2011年底前完善队伍管理、指挥体系、工作制度等,50%的乡(镇、街办)建成应急救援队伍;2012年底前全部乡(镇、街办)建成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城乡一体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2.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市、县(市、区)政府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联席会议或会商制度,统一领导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011年6月底前建立公安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联勤联训制度,加强联合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2012年底前建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组织编制完成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切实提升政府应急管理水平。
3.强化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各级政府要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年按比例递增;制定出台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逐步配齐应急救援车辆和器材装备,到2011年底前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掌握本地区应急装备物资情况,建立紧急调用、紧急运送等社会化应急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
(七)打造龙城消防铁军
1.继续推进公安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灭火救援攻坚、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建设,强化各级指战员实战能力训练,2011年编制完成各类灾害事故预案,实现预案管理数字化和“一键式”指挥调度,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实施消防人才战略,积极完善消防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创新消防人才管理机制,加强火灾调查、灭火救援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消防部队整体素质。
2.大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加强消防信访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积极推行“网上”执法,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终端,2011年底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全面通过互联网公开执法结果和有关法律文书,切实提高消防服务水平。完善消防监督分级管理,2011年底前,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开展业务培训和练兵活动,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3.全面加强公安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全面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继续开展部队基层基础建设达标创优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提高消防员职业健康水平;推进部队精细化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公安消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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