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本级消防规划建设改造公共消防供水管网及设施,完善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公共消防供水设施,提高城乡消防供水安全性和可靠性。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规划建设供水加压站,保证消防供水流量和压力;改造主城区消防供水管网,凡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道路,按照国家规范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建成率达100%;在主要道路增建消防水鹤,解决消防供水能力不足问题;消防供水不足的旧城区以及文物古建筑区域,应规划建设消防水池;在汾河公园和人工湖泊规划建设消防车取水码头,2015年底前,在人工湖泊建成15处(晋阳湖4处,城西水系3处,迎泽公园、儿童公园、龙潭公园、森林公园各2处),在滨河东西路两侧建成10处。加强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防止损坏、圈占、埋压。2011和2012年底前,市政消火栓完好率分别达到70%和100%;到2015年底前,全市市政消火栓数量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市政消火栓管理数字化,基本建成市政供水、自然水体、人工水体相结合的消防供水综合保障体系。
5.加快消防通信和消防信息化建设步伐。各级政府要重视消防通信和消防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公安消防信息指挥中心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开展消防信息技术研究和开发,为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和实施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建设, 2011年底前完成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改造和综合集成,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完善信息中心建设,改造卫星通信系统,配备车载台和背负台,完成短波通信网建设。建设公安消防二级10兆直联网和三级4兆直联网,依托消防直联网和公安网建设完善消防视频会议系统,配备高清MCU和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建成3G图像传输系统,为可视化指挥提供信息化支撑。完成移动接入平台建设,实现笔记本电脑、PDA终端和智能手机通过互联网登陆到公安网,确保消防官兵随时处理公文、查询数据,提高办公效率。建设并应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综合业务平台和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完善“消防通”综合业务查询系统、消防车辆动态管理系统、行政车辆GPS定位管理系统、灾害现场图像传输系统、移动指挥中心(车)通信系统以及安全保障系统。到2015年,消防通信和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基本实现科技化和现代化。
6.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在市政建设中要尽量拓宽街道,在街道狭窄区域规划建设回车场;加大对私搭乱建行为的查处,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的临时建筑和隔离墩;合理规划建设医院、居民住宅区、商业步行街等公共场所停车场,综合整治占道经营、占道停车等问题,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大力实施高层建筑无障碍灭火救援工程,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由使用单位或物业公司在高层建筑周围划定可供大型举高消防车和特种消防车停靠的专用车位,在建的高层建筑由建设单位负责留足消防车通道,确保高层建筑消防救火作业。
(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