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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以基本科室建设为切入点,通过实施“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采取“导师制”的一对一培养模式,为县级医院培养100名骨干医师和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健全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县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县级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淡化论文和外语要求。

  (五)加快临床重点学科建设。2011年建设儿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3个临床急需发展学科,并与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相衔接。

  (六)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卫生、教育部门和高等医学院校要根据我省“十二五”期间医院床位扩张对卫生人才的需求,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培养能力,扩大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多种形式培养卫生人才。

  九、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与区域卫生信息系统衔接的、以电子病历建设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网络。规范社保卡就诊“一卡通”流程,拓展医院信息系统各项业务功能,支持医院和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提供协调、连贯、便捷的服务,重点推进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和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建设。同时,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高效医疗服务监管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二)健全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现有远程会诊系统,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推动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远程医学活动,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检查、远程教育和信息共享。建立远程病理会诊系统。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这项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省卫生厅、省医改办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省卫生厅要整合内部力量,设立专门的临时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机构。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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