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进城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三级康复体系建设。省属医院应与对口协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三级康复试点工作,各设区市也要开展2~3个三级康复体系建设试点。
(五)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治疗和管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慢性病人健康档案和全省慢性病信息数据库,推广慢性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管理模式。通过预约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对病人实施用药指导、行为干预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等社区随访管理,医防结合,进一步提高我省慢病防治工作水平。
(六)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制定全省三级医院巡回医疗工作方案,全省三级医院均要组建医疗小分队,定期到边远县、乡开展巡回医疗服务。
八、加强人才培养和临床重点学科建设
(一)按基本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公立医院应按实际工作量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其中,按病房实际床位数计,三级综合医院平均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综合医院平均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三级综合医院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1:0.4,医生和护士比达到1:2。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配备,也应达到卫生部《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到2011年底,全省三级医院应按标准配齐卫生技术人员;2012年底前,二级医院应配齐卫生技术人员。要合理设置护理岗位,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为开展优质护理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根据医院的功能定位、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医务人员编制,研究解决护士不足和支援农村、基层人员编制问题。
(三)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800名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培训模式和政策措施,加大培训基地的监管力度,提高全省培训基地管理水平和师资带教能力。统一临床能力考核模式及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医院以提高临床实践技能为核心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力争引进、培养若干学术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