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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积极推行临床路径。全省三级医院和30%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分别不少于每家医院20个和10个。在7所中医医院开展13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四)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推进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降低采购成本和采购价格。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所有医疗机构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公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各医院高值耗材价格。凡医疗机构新引进、开展的医疗设备、项目、技术、医疗服务设施等,应向卫生、物价等主管部门申请新增收费项目,经批准后方可施行。

  (五)探索多种基本医疗保障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单病种付费的病种种类和试点范围。在不低于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试点,实行“总额控制、分批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定期考核、违规扣减”的制度。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探索实行总额预付办法,根据定点医院上年度医保的实际使用量加上合理的增量,测算出总量指标和预付金额,按季度预付。探索由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将患者住院前与本次住院疾病相关的门诊检查纳入医保结算支付范围,鼓励支持患者做到门诊先检查后住院治疗,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

  五、积极推行惠民便民措施

  (一)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实行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社区转诊预约的优先诊治。到2011年底,全省所有三级医院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二)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着力改善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设施和条件,按日平均就诊人次需求配备轮椅、平车、候诊椅及饮水设施。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提供导诊、叫号、咨询、报告单打印服务和志愿者医院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人,可开具2~4周的处方用量,方便慢病患者配药和就医。急诊病人抢救推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确保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和救治的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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