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冀科成市函〔2011〕5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扩权县(市)科技局,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推荐201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重点
2011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包括: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中的自主创新科研成果;产学研联合创新成果;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完成重要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显著提升我省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
2011年省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总的要求是:突出重点、强化导向、打造品牌、提升影响。推荐和奖励要突出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一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科技成果。如,信息与自动化技术、低碳经济与节能技术、新型材料与工艺技术、装备制造技术及产品等高新技术成果。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成果。如,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生物制药、转基因技术、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等。三是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技成果。四是科技领军人才和引导高层次人才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五是民生领域的重要科技成果。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领域有重要意义的新成果。六是农业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及产业化领域的科技成果。优先支持关键技术、重大装备、重点农作物新品种等具有科学发现、技术创新、集成应用多方面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两年时间应用证明了具有明确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的科技成果。
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项目,按项目所属专业领域向国防科技工业、公安、安全部门归口推荐。
二、推荐条件及有关规定
(一)推荐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按照《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只推荐个人,要严格掌握标准要求,确保候选人符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的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