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0〕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为确保完成省、市政府确定的各项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及税收征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原则,大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征管,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税种的征管力度,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增加收入,确保完成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二、严禁不同级次之间及县区之间拉抢税源行为,违者等额扣减相关县区财力,并追究县区政府及税收征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