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高层管理人员情况。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机构的,包括该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7基金募集合法合规情况说明;
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
委托管理的还应提交委托管理协议和管理企业备案通知文件复印件;实行资产托管的还应提交与托管机构签订的基金托管协议。
(三)以非企业组织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在完成资金募集后、投资运作前,由受托管理企业向其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附送下列备案文件和材料:
1所有投资者签订的投资协议;
2管理企业与所有投资者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
3招募说明书;
4实际缴付出资验资报告;
5与托管机构签订的基金托管协议;
6基金募集合法合规情况说明;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
六、关于备案审查的内容和时限
(一)备案审查以书面审查方式为主,主要审查报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资金募集是否合规等。
(二)发展改革部门收到备案申请文件和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出具备案通知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备案通知文件、股权投资基金和管理企业的基本信息,于备案通知文件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由负责备案的发展改革部门在本部门或同级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七、关于备案后的监督管理
(一)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对股权投资基金和管理企业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主要是采取对报送的年度业务报告、财务报告、资产管理报告和资产托管报告查阅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采取信函、电话询问、走访和听取汇报等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测方式,了解其运作管理情况。
(二)发展改革部门在年度检查前要发文通知所有备案企业。在年度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问题的,于6月10日前向提交报告企业出具年检合格通知文件。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应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及时出具年检或整改合格通知文件。逾期未完成整改也未说明正当理由,或逾期一个月未报送年检材料也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取消备案,并将取消备案通知文件抄送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告,并逐级报告省发展改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