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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根据《条例》《规定》有关要求,重点对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进行完善,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序。修订完善答复文书,明确基本要件,增强答复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双向互动的依申请公开处理系统,保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正常导入与导出。(责任单位:办公室、受理中心、信息中心)

  (三)建立健全疑难问题发现会商机制。加强协调会审,规范保密审查,使公开属性的认定更加准确。处理好研究课题类、历史信息类、行政处罚类等特殊类型申请。完善争议化解机制,妥善应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研究。(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处、执法总队、受理中心,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三、加快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一)充分发挥网站主渠道作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便民信息栏目为重点,优化网站整体功能布局,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整合,加强财政资金、民生保障等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查询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受理中心)

  (二)积极创新和优化公开方式。依托信息化技术,开发并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应用系统,构建形成由局网站网上公开、受理点现场查询、水务热线电话咨询、区县协同网上互动、档案馆集中阅览、手机短信和RSS自主订阅等多种公开渠道相互支撑、覆盖全市水务海洋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受理中心、水务热线,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三)做好电子政务系统的升级和信息报送。根据韩正市长《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并与全市网上审批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认真做好与全市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同步升级,以及月度工作情况填报、依申请公开系统维护和双向互动、公文备案导入等工作。(责任单位:受理中心、信息中心,相关部门配合)

  四、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做到机制完善、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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