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获奖单位的通报
(赣府字〔2011〕27号 2011年3月1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赣发〔2007〕15号),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政策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促进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先进,推进工作,经组织考评,现将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获奖单位通报如下:
荣获2010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的设区市:新余市;二等奖:上饶市、抚州市;三等奖:九江市、吉安市、鹰潭市。
荣获2010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的县(区):崇义县、南昌市东湖区、新余市渝水区、德兴市、武宁县;二等奖:靖安县、资溪县、上犹县、景德镇市昌江区、萍乡市安源区、余江县、安福县、永修县;三等奖:永丰县、宜丰县、南昌市青云谱区、南城县、兴国县、龙南县、吉安市吉州区、奉新县、南丰县、广丰县、万年县、瑞金市。
荣获2010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的单位是:修水县、萍乡市湘东区、横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