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安全、职业病等方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
(三)实验室安全、生物安全、临床用血等方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
(四)医疗安全、医疗应急救治、打击非法行医等方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
(五)社区精神病人管治等突发事件风险隐患。
三、职责分工
(一)委机关各处室
1、应急办:负责组织督导委属单位和民营医院的消防、安保、特种设备、放射源、毒麻药品、反恐怖防范、三防(防汛防旱防风)、防震等公共安全方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2、秘书处:负责委机关的消防、安保、特种设备、反恐怖防范、三防(防汛防旱防风)、防震等公共安全方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3、食卫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市食品安全、职业病等方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4、医政处:负责组织督导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实验室安全、生物安全、临床用血等方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5、医管处:负责组织督导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医疗安全、医疗应急救治、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存在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6、疾控处:负责组织督导社区精神病人管治中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7、妇社处:负责督导妇幼保健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做好医疗安全等监管工作。
8、中医处:负责督导中医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安全等监管工作。
(二)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内容,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监导所辖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机构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各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单位
是大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保、特种设备、放射源、毒麻药品、反恐怖防范、三防(防灾防水防旱)、防震等公共安全方面和医疗安全、生物安全等相关业务安全方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制订方案(4月26日前)。委机关各处室、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二)排查登记(5月10日前)。各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突发事件风险排查工作,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源(点)和脆弱环节,逐一建立档案,并填写《大运会卫生计生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